湖南长沙振业城实验中学建安工程施工电话插座
时间:2022/06/28 07:42:05 编辑:
湖南:长沙振业城实验中学建安工程施工
【中国牛涂网,NTW360.com新闻资讯】长沙振业城实验中学建安工程施工项目已经长先发改函【2014】15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建安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一、工程概况
1.1、招标人: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工程名称:长沙振业城实验中学建安工程施工;
1.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4、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片区振业城一期西北角;
1.5、项目概况:长沙振业城实验中学建安工程,包括1#行政办公楼2号教学楼1号楼、2号教学楼2号楼、3号教学楼3号楼、3号教学楼4号楼、4#实验楼、5#食堂风雨操场、附属工程(门岗、主席台);建筑面积约22633.69㎡;
1.6、招标范围:本工程为施工总承包工程,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基础土方工程、基础工程(预应力砼管桩桩基工程、预应力砼管桩桩基连接、桩承台及基础梁)、主体结构工程、室内精装修工程(达到教学标准)、外墙涂料及面砖装饰工程、铝合金门窗及百页工程、防火门工程、栏杆工程、钢结构雨棚工程、室外管网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弱电工程内容。
不含垃圾站、办公设备、教学设备、图书、电教仪器、体育器材、学生课桌椅、厨房设施设备、园林景观、消防工程(室外消防自动报警管线、室外管网消火栓系统)屋顶园林景观、室外运动场、围墙等内容,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okmart.com。
1.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8、工 期(工期涵义约定详见合同条款):260日历天
1.9、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10、保修承诺:按建设部[2000]80号文相关规定保修。
1.11、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长先建发[2011]169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II)”办法,其中投标报价采用附表5(1)计算得分,只计算投标总报价得分,投标总报价基准分为100分,权数取值按K3。本项目须编制技术标,技术标为暗标。
二、投标报名条件要求
2.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3、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必须承担过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须为学校总承包建安工程且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0平方米)业绩;
注: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为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在该公告发布前36个月内。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2.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如省外未颁发标准员证,则省外企业提供注册地所在省份省级岗位证发证机关的证明后,标准员可用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代替,但须提供企业任命文件原件。如省外未颁发机械员证,则省外企业提供注册地所在省份省级岗位证发证机关的证明后,机械员可用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代替,但须提供企业任命文件原件。如省外未颁发材料员证,则省外企业提供注册地所在省份省级岗位证发证机关的证明后,材料员可用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代替,但须提供企业任命文件原件。)且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无在建项目或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二个在建项目(不允许有外地在建项目),并由投标人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如无在建项目须提供),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2.5、拟任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6、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建筑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2.7、拟任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
2.8、拟任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2.9、拟任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2.10、拟任标准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标准员岗位资格证书;
2.11、拟任机械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械员岗位资格证书;
2.12、拟任材料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材料员岗位资格证书;
2.13、拟任资料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料员岗位资格证书;
2.14、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岗位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根据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规定,持有2002年-2009年的岗位资格证书,从2011年11月1日起作废;持有2010年的岗位资格证书,从2012年11月1日起作废);
2.15、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应由投标人任命,并以投标人名义下发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或注册执业编号)、岗位名称等;
2.16、投标人的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2.17、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和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2014年1月至2014年6月的连续六个月已交纳社保的证明);
2.18、投标企业和拟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2.19、外省施工企业须具有《长沙市入长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3.1、报名时间:从2014年7月30日起至2014年8月3日止(节假日不休息),每天8:3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
3.2、报名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四、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资格合格条件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凭以下资料原件报名:
(1)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进帐单;
(6)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
(7)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9)拟任施工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
(10) 拟任安全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11)拟任质量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12)拟任标准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标准员岗位资格证书;
(13)拟任机械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械员岗位资格证书;
(14)拟任材料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材料员岗位资格证书;
(15)拟任资料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料员岗位资格证书;
(16)以投标人名义下发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命文件;
(17)投标人的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18)投标授权委托人和拟配备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4年1月至2014年6月社保证明;
(19)外省企业须提供《长沙市入长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20)类似业绩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注: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叁套编目录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基本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程序如下:
5.1、资格审查,合格即入围;
5.2、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二楼大屏幕(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时间:集中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5.3、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核查由招标人进行验证、由行政监委及项目监委进行现场监督。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即报名资料原件)出席。
注: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报名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六、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采用预付投标保证金方式。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万元)。
6.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单位名称: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长沙南城支行
银行帐号: 368090100100109659
6.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4年8月3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基本资格审查时核验银行到账单;
6.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基本资格审查不合格,将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6.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不计取利息,一律不退现金。
注:转账时一定要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长沙振业城实验中学建安工程施工”,未注明投标项目名称而导致无法查实的,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七、招标文件获取
凡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凭入围通知书至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北路振业城营销中心二楼成本控制部
联 系 人:杨小姐
电 话:0731-85823329
招标代理: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长沙市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层
联 系 人: 肖先生 周先生
电话:18673166698
传 真:0731-84169656
十、本项目行政监管
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建设部建设工程管理处